大學生個人創業貸款,是銀行等資金發放機構對各高校學生(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發放的無抵押無擔保的大學生信用貸款。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各級政府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
大學生個人創業貸款的申請條件:
(1)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貸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
(2)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穩定的收入和還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投資項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4)大學生創業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銀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
(5)在銀行開立結算帳戶,營業收入經過銀行結算。
需要準備的材料:
1.《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審批表》;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到證;
5.一寸照片兩張;
6.本人檔案需移交到人事局畢業辦。
大學生個人創業貸款的辦理流程:
第一步:申請。畢業生持各類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請。
第二步:初審。由市人事局負責小額貸款貸前審核,對畢業生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及貸款申請項目是否屬于小額貸款財政貼息微利項目進行審核并出具推薦表,同時,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畢業生進行創業能力評估。
第三步:復審。由區縣(市)人事局復審,報送到本區縣(市)擔保機構審核。
第四步:擔保。擔保機構對貸款申請人的擔保申請及所提供的反擔保措施進行審核。
第五步:審批。由經辦銀行聯合區縣(市)人事局和擔保機構,共同對貸款項目進行評審,負責對貸款申請進行最后的審定。經審定同意貸款的,由經辦銀行與擔保機構簽訂擔保合同,同時與貸款申請人簽訂貸款合同。
第六步:放貸。高校畢業生(含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研究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批準經營日起,1年內免交個體戶登記注冊費、個體戶管理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規企業,只需到所在區縣街道進行登記,即可免稅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