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后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對創業達一定規模或成為再就業明星的人員,還可提出更高額度的貸款申請。那么,個人創業貸款怎么辦?
個人創業貸款的辦理流程:
1、準備材料這些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擔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質押品的權屬憑證和清單,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最后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較多,可以是動產、不動產抵押,貨定期存單質押、有價證券質押,以及流通性較強的動產質押等等。
2、填寫申請申請人持開業計劃書(或貸款項目書)向貸款擔保推薦機構或開業專家提出論證要求,經論證通過者可申領《開業貸款申請書》。
3、獲得推薦推薦機構組織開業指導專家或有關人員對申請項目論證后,對符合開業貸款要求的,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推薦意見欄簽署推薦意見;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對申請人提出咨詢意見,退回申請人所提供的有關材料。
4、身份確認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就業服務機構取得身份確認并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身份確認欄簽章。
5、銀行受理申請人持已簽署推薦意見和身份確認意見的《開業貸款申請書》,向指定銀行的受理點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供有關材料。
6、貸款審核銀行從受理之日起十日內做出貸款審核意見,并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銀行審核意見欄填寫意見,報送開業指導服務中心。如不同意貸款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并提出咨詢意見。
7、辦理貸款受理銀行獲得貸款擔保意見后,即可在五個工作日內按銀行信貸規章制度要求,辦理貸款人的個人(或單位)擔保手續和貸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