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小產權房抵押貸款的條件:
1、借款人戶籍必須在申請農房抵押的土地所在縣(市、區);
2、農房抵押必須經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并出具同意抵押、同意處置證明;
3、農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控制方式、抵押率原則上由債券權(金融機構等)根據自身業務發展和風險防范需要自主協商確定。
小產權房抵押貸款的辦理流程:
1.獲取小產權房的房產證
雖然說小產權房國家是不承認的以及不可以在銀行進行抵押貸款,但是我們只要將小產權房轉化為大產權房后就可以擁有產權證,小產權房擁有房產證之后就可以去銀行申請小產權房抵押貸款了。
2.確定小產權房貸款對象與范圍
小產權房抵押貸款對象:一是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有一定經濟收入和貸款意愿的當地農民;二是已辦理獲取小產權房的房產證的農民;三是已交清該小產權房的土地出讓價款,并且已經辦理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農民。小產權房抵押貸款范圍一般在旅游景點內農戶和縣城周邊商貿或者是商住兩用小產權房農戶。
3.小產權房抵押貸款的審核貸款與農村房屋權屬
在對小產權房抵押貸款申請審核上, 小產權房抵押貸款要滿足二個前提條件:一是出具小產權房的坐落地所有權單位以及村民委員會作出的土地使用權隨小產權房抵押,小產權房抵押權實現時同意處置的書面證明,二是申請小產權房抵押登記的農村農民,應該有富有房屋或其抵押小產權房變賣處置后仍有安居之地。在對農民權屬審核上,由農行基層營業所和當地村以及當地鎮共同對農戶提交的小產權房房產證、小產權房土地使用證等合法權證的真實性進行一系列的審核,并且提供對該小產權房抵押貸款審核結果書面證明。
4.確定小產權房的貸款方式與授信
對已經審核通過符合當地小產權房抵押貸款條件的農民,由當地農業銀行提供農民大額小產權房抵押貸款。小產權房抵押貸款金額為一次性授信最高金額可以達到30萬元, 小產權房抵押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上浮20%以下的優惠利率, 小產權房抵押貸款三年內小產權房抵押貸款金額可以在需要時用于周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