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注意事項:
1.無償取得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不能直接抵押。
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由于歷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鎮國有土地。上述企業對這類無償劃撥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更不能用劃撥土地作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前提:
房地產開發商或企業只有與政府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交足了地價款,獲得了土地使用證,才有資格合法地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予以抵押,以獲得銀行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資助。沒有上述法律條件,土地使用權的抵押便無效。
3.抵押須有書面文件。
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簽訂抵押協議。因為土地抵押貸款往往涉及較大金額,任何口頭約定都是草率的和不嚴肅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都要形成文字,制訂出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則。
在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時,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及一切權益隨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簽署土地抵押貸款協議時,應詳細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著物及其所產生的權益。
5.保險問題。
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抵押人應當對地上建筑物辦理保險手續,并應在保險單上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的期限應長于抵押協議的期限。
6.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時,應辦理登記手續。
如果是生地或其上沒有建筑物的土地抵押貸款,首先應到土地管理機構進行登記,然后到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果是其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則只需到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并辦理他項權利證書。
7.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之前,應聘請評估機構評估。
一般情況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權,期望得到銀行或金融機構的貸款,而金融機構貸款數額的依據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所以在抵押之前,應請具有房地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予以評估,根據評估報告,抵押權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決策。
8.董事會的決議。
抵押人若是三資企業,在抵押之前須提供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定,股份有限公司須提供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
9.應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為了證實抵押人的主體資格,土地使用權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實性,以及整個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過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為了保障抵押權人的權益,抵押權人應聘請律師就抵押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10.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時應辦理公證手續。
因為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涉及的是不動產抵押,標的重大,所以在簽署土地抵押貸款協議時,抵押雙方應到國家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手續。
11.處置抵押物時,應申請房地產管理機構予以協助。
抵押人在抵押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履行義務,或者抵押人在協議有效期間解散或破產時,抵押權人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抵押協議的規定處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權。在處理土地使用權時,抵押權人應當申請土地管理部門協助處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并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12.抵押權的終結。
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協議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土地抵押貸款協議的,應當到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注銷抵押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