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不含)周歲之間;外國人以及港、澳、臺居民為借款人的,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職業;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留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或未婚聲明);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
4. 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 有明確的貸款用途;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承諾貸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和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房地產項目開發,不用于借貸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經營的項目;
6. 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7. 在工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8.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 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投資收益證明、在工行或他行近6個月內的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3. 貸款用途證明或聲明;
4. 抵押房產權屬證明,如果抵押房產已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則土地使用權證應同時提供;
5.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