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貸款協議應該怎么寫?據了解,借款合同主體確實對于你來說意義重大,這要看個人和公司償還能力做比較決定,實在不放心可讓其提供擔保。
1、如果公司償還能力強:你可以讓他以公司名義為你寫借條,并要蓋公司章。
如果他個人財產比較多、償還能力較強:可以讓他簽他自己的名字、不蓋公司章,這樣到時就以他個人的財產來償還。
2、“如果是法人以個人名義向我借款公司破產我能要回錢嗎”:如果是他個人向你借款、借條上也沒有公司的章:這借款就是他個人的,公司破產不破產與你沒有關系:你只能要求他用個人財產來償還你、無權向公司要債。
3、“哪種方式最能保障我的權益”:其實最好的辦法是讓他給你一個擔保:用與你借款金額價值相當或是比你的借款價值大的財物作質押或是抵押,比如,用公司的房產或車輛給你死我的借款作抵押(需要注意的是:車輛和房產抵押必須登記才生效)
4、“那借款人每天向我支付借款金額百分之十的滯納金請問這個條約合法嗎”:
?。?)你們這只能是協議,不會是“條約”
?。?)應是有效,只是性質應是違約懲罰,不是“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