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融資是指金融機構針對中小企業推出的定制化融資解決方案,由現有企業籌集資金并完成項目的投資建設,無論項目建成之前或之后,都不出現新的獨立法人。
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1.內源融資狀況
為了適應市場風云的變幻莫測,中小企業必須具有經營靈活、變化快捷的特點,因而在時間上和數量上對資金的需求具有不確定性,這就要求企業自身提高積累能力,以對市場變化能做出迅速的反應。同時,創辦中小企業也必須有一定量的資本,這是一個經濟學常識。如果連一點本錢都沒有,或者僅有極少量的創業資本而把大量的資金需求量寄托于銀行貸款或其他融資方式,那么企業的生命力也是難以持久的。中國現有的組織結構簡單;經營規模較小、經營對象單一的中小企業融資大都依靠自己積累,依靠自身力量發展;但規模較大的中型企業的內源融資狀況則不盡如人意,主要表現為分配過程中留利不足、計提折舊費率偏低等問題。
據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中國項目開發中心,以隨機抽樣調查方法對成都、綿陽、樂山三地601家中小企業流動資金來源結構的調查顯示,企業內部自身積累78.1%、向銀行貸款9.65%、民間借貸5.07%、商業信用3.25%、其他非正規融資3.93%。這組數據說明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靠內源融資。
2.外源融資狀況
第一,直接融資(股權融資、債券融資)。股權融資。中國資本市場發展較晚,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尚不可能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眾所周知,證券市場自建立至今,已經被賦予了為國有大型企業服務的一項特定功能,尤其是前幾年國有大型企業處于困境的情況下,為使國有企業通過改制重新煥發活力;股票市場以國有企業改革為宗旨,重點扶持了一大批國有大中型企業上市融資。在政策如此嚴重傾斜的情況下,股票市場基本上未向中小企業開放。《公司法》還規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不得少于5000萬元,公可生產經營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從嚴控制一般加工業和商品流通企業;中小企業由于受各種因素的制約;經營規模偏小,且大多為一般生產加工企業和流通服務性企業;與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相差甚遠,自然被股票市場拒之門外。統計表明,滬深上市公司共有近1500多家,民營企業大約占不到15%,且部分還不是通過正常途徑上市,而是以高昂的代價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而曲線上市的債券融資。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
(1)中小企業自身原因。我國中小企業大多為勞動密集型企業,經營規模小,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低。在管理模式上仍停留在傳統的企業管理方式上,企業制度更新滯后,與市場環境轉換不同步。
(2)銀行信貸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商業銀行加強風險管理以后,在信貸管理中推行的授權授信制度,以及資信評估制度主要是針對國有大中型企業而制定的,使信貸資金流向國有企業和其他大中型企業的意愿得以強化,而且近兩年來,銀行信貸資金向“大城市、大企業、大行業”集中有進一步強化的趨勢。同時,由于中小企業貸款具有金額小、頻率高、時間急等特點,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相對較高,在商業銀行尚未將盈利最大化作為主要經營目標的前提下,這就影響了銀行的貸款積極性。
(3)缺乏中小企業進行直接融資的制度和法律。有關的法律法規根本不利于中小企業的發展,一方面我國中小企業所有制構成比較復雜,而有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是按照所有制的性質來制定,這使得不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處在不同的競爭起跑線上;另一方面某些法律法規對中小企業也不適用。如《貸款通則》、《擔保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企業抵押擔保的要求,是多數中小企業很難達到的。
(4)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建立起來,社會誠信缺失嚴重,金融市場的利率還未完全放開,直接融資門檻較高,債券市場不是很發達,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結構性矛盾等問題,都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宏觀層面上的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