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助學貸款
1、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并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2、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并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3、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后,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4、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準后,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并提交經辦銀行。
5、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后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6、貸款的償還
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時間和還款方式可以由貸款學生和銀行協商確定。按照規定助學貸款可以在從貸款開始日算起十年內還清,在畢業后的第一年內開始按季度還本利息。貸款學生也可以在畢業1年內與銀行協商調整還款方式和還款時間。如果貸款學生想在畢業后兩年內還清所有的本金和利息,也是可以的。所以說,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方式和還款時間并不是一成不變的。
申請助學貸款的條件
1、申請助學貸款學生要求
申請助學貸款的大學生應為全日制專科生、高職生、研究生或碩士生,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香港、澳門、臺灣除外),必須是家庭經濟困難。
2、申請助學貸款條件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并且有身份證(如果沒有可以用監護人的身份證);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5)因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3、申請助學貸款資料
學生本人在新學期開學后的前幾天直接向所在學校的專門辦理助學貸款的窗口辦理,需要以下資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學生證、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聲明);
(3)經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核實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4、申請助學貸款額度
一般助學貸款的金額都在1000-6000之間,各個學校根據自己的情況也有所不同,要求在學生畢業后6年還清。所產生的利息由學生和國家各承擔50%。辦理時要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國家助學貸款承諾書》及自己所在街道或行政村提供的困難證明資料。
5、銀行審核
經過學校相關部門的審核以后,學生可以拿著學校審批的相關資料到指定的銀行,與銀行簽訂相關的貸款合同。
6、還款方式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看清楚上面有各種還款方式,一般最多六年內還清。在還款的期限到了之且,如果沒有能力還清,可以向銀行申請,但是在以下的期限內國家將不再承擔相應的利息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