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是指向各階層消費者提供消費貸款的現代金融服務方式。無論從金融產品創新還是擴大內需角度看,消費金融試點都具有積極意義。在我國當前的宏觀經濟形勢下,我國適時地出臺相關政策是適應客觀經濟形勢的趨勢和需要。
消費金融公司的最新政策
2015年6月,最新國務院會議指出,發展消費金融,重點服務中低收入人群,有利于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升級。會議決定,放開市場準入,將原在16個城市開展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擴大至全國。審批權下放到省級部門,鼓勵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國內外銀行業機構和互聯網企業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成熟一家、批準一家。
消費金融行業的門檻較高,而且試點期間有牌照限制,申請下來有難度。根據《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要求,消費金融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對于出資人條件也有明確要求,比如金融機構作為主要出資人需具有5年以上消費金融領域的從業經驗,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不低于6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等。雖然試點名額全部放開,但由于申請條件較高,很多企業還是很難達到條件。
在進軍消費金融領域的名單上,上市公司主要通過共同出資方式參與申請,如生意寶擬出資5000萬元與杭州銀行等出資人共同設立杭銀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小商品城作為一般出資人現金出資3000萬元參與發起設立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占10%股份。海印股份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共同發起設立“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事宜,已獲得銀監會批復同意。
但是在互聯網消費金融領域,由于目前互聯網金融監管還沒有具體出臺。現運營的互聯網消費金融公司都是無牌申請,由于沒有監管層發放的牌照,這些公司只能圍繞著自身的業務做經營。在今年新政策出臺后,各大電商都積極參與到消費金融牌照的申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