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是指中國銀行向客戶發放的由中央財政或地方財政貼息,用于您本人或直系親屬、法定被監護人在國內高等學校就讀全日制本、專科或研究生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助學貸款。
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詳細的住址;
3.有正當職業和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信用良好,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接收函》;有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習期內所需學雜費的證明材料;
5.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資產抵、質押或具有代償能力并承擔連帶責任的第三方保證人;
6.借款人已擁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費用。
借款客戶應提供以下資料:
1、個人有效居留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及復印件或學生證及復印件;
3、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關于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貸款期限:
國家助學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借款學生畢業后六年。
貸款限額:
國家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每個學生的具體貸款金額由學校按本校的總貸款額度,根據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標準以及學生的困難程度確定。
貸款利率: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如遇法定利率調整,合同利率不變;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一年一定,如遇法定利率調整,則在下一個利率確定日按人民銀行調整后的利率執行;貸款展期后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貸款逾期又未批準展期的部分,按中國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率收取利息。
貸款貼息:
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實行借款學生在校期間100%由財政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后的貸款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貸款發放:
中國銀行將根據合同規定,按學年及時將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學校制定賬戶。
中國銀行助學貸款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
需要申請貸款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并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回中國銀行。
2.所在學校進行初審。
學校會先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同時會根據自己本年度的貸款額度及比例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初審,由于貸款金額有限,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貧困學生都能申請到國家助學貸款。
3.中國銀行審批。
中國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后進行再次審核,然后對審核通過的簽署正式合同,并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后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4.簽訂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準后,學校根據中國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并提交中國銀行。
5.發放貸款。
學校將協助銀行為每名借款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折。
6.償還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會組織他們與中國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學生在畢業后應按中國銀行規定按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