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溫州銀行信用卡賬單分期
持卡人在賬單日次日至到期還款日之前(不包含到期還款日),通過柜面、網上銀行客服中心申請將上期賬單中消費與取現未還部分(最高90%)選擇若干個月(期數)進行平均分攤,每期(月)按時還款分攤本金和分期手續(xù)費的業(yè)務。
二、溫州銀行信用卡賬單分期手續(xù)費率
注:提前還款按剩余分期本金部分的1.5%收取手續(xù)費
舉例:持卡人將上期賬單中的未還消費(或取現)金額12000元申請12期賬單分期。
(注:最高申請分期金額為上期賬單消費與取現未還部分的90%)
每期的還款金額=10800元(本金)÷12月+10800元(本金)×7.5‰(分期手續(xù)費)=900元(本金)+81元(分期手續(xù)費)=9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