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銀行信用卡消費分期
南京銀行消費分期付款業務是銀行為符合條件的信用卡持卡人的己記賬、但還未出賬單的大額消費交易提供的消費分期付款服務。持卡人可以對單筆消費額500元及以上,且尚未出賬單的交易申請辦理消費分期付款業務,可申請的分期期數為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每期為一個月)。
二、南京銀行信用卡消費分期手續費
1、南京銀行信用卡消費分期可以申請的分期期數為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
2、分期手續費等于分期本金總額乘以總手續費率,在第一期賬單日一次性收取。分期手續費一經收取,不予退還。
3、分期手續費總手續費率:3期為1.5%,手續費率0.50%每月;6期為3.30%,手續費率0.55%每月;9期為4.95%,手續費率0.55%每月;12期為6.60%,手續費率0.55%每月;18期為10.80%,手續費率0.60%每月;24期為14.40%,手續費率0.60%每月;
三、南京銀行信用卡消費分期還款、付款
每期應付分期金額=交易分期本金金額+交易分期手續費總額/分期付款期數。
您每次在還款時,可以通過拉卡拉用借記卡還款,也可在南京銀行營業網點進行還款,還可以與借記卡綁定進行自動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