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信用卡現金分期介紹:
現金分期付款業務是為符合條件的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務。持卡人可在其信用卡預借現金額度內支取現金,并分期償還。持卡人需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續費。
申請方式
持卡人可致電客服熱線95561或登錄信用卡網銀申請辦理,本行有權根據持卡人的信用記錄,并依據本行相關業務規定核準是否同意該申請。
申請金額
本業務限人民幣幣種,持卡人可申請分期的現金金額在本人信用卡預借現金可用額度范圍內,持卡人每次申請的金額最低為人民幣2000元,最高為人民幣5萬元。
分期期數、每期應還本金及分期手續費
(1)持卡人對于支取的現金可申請的分期期數為3期、6期、12期、18期、24期、36期(每期為一個月)。
(2)每期應還本金等于分期本金總額除以分期期數,精確到分,于分期后第一個賬單日開始分攤,在各期賬單日逐期入賬。
(3)現金分期手續費提供分期或一次性收取兩種方式,其中分期收取手續費等于分期本金總額乘以月手續費率,在分期后各期賬單日逐期入賬,一次性收取手續費等于分期本金總額乘以分期手續費率,在分期后第一個賬單日一次性入賬。各分期期數的手續費率收費標準如下:
(4)每期應還本金、分期手續費將全額計入最低還款額。
(5)如持卡人選擇將辦理現金分期業務轉出的款項劃入本人他行人民幣儲蓄結算賬戶,將按照20元/次收取跨行轉賬手續費,并計入持卡人當期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