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銀行信用卡“靈用金”現金分期期數如下:
平安信用卡“靈用金”現金分期付款(以下簡稱“靈用金”)業務是指持卡人(僅限主卡持卡人申請,附屬卡持卡人不能申請,以下“持卡人”均指主卡持卡人)為滿足自身消費需求,一次性在平安信用卡信用額度內全額或按一定比例透支取現,分期償還本金及一定數額手續費。
1、分期期數:持卡人可自由選擇申請3期、 6期、12期、18期或24期,申請金額幣種僅限于人民幣,申請金額必須為1000元的整數倍,最低為2000元,最高不得超過50000元及信用卡信用額度下的可用額度(不含溢繳卡款)。
2、分期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