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發銀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收取日利率萬分之五,按月計收復利(免息期內不計算利息)。浦發銀行采用循環信用利息計算法。
1、循環信用:循環信用是一種按日計息的小額、無擔保貸款。您可以按照自己的財務狀況,每月在信用卡當期賬單的到期還款日前,自行決定還款金額的多少。當您償還的金額等于或高于當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但低于本期應還金額時,剩余的延后還款的金額就是循環信用余額。循環信用是一種十分便捷的貸款工具,不僅讓您享有刷卡的便捷,更是您輕松理財的好選擇。您如果選擇使用了循環信用,那么在當期就不能享受免息還款期的優惠。
2、循環信用的利息計算:
上期對賬單的每筆消費金額為計息本金,自該筆賬款記賬日起至該筆賬款還清日止為計息天數,日息萬分之五為計息利率。循環信用的利息將在下期的賬單中列示。
舉例說明:
● 張先生的賬單日為每月10日
● 4月10日銀行為張先生打印的本期賬單包括了他從3月11日至4月10日之間的所有交易賬務● 本月賬單周期張先生僅有一筆消費——3月30日,消費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 張先生的本期賬單列印“本期應還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元;
● 不同的還款情況下,張先生的循環利息分別為:
(1) 若張先生于5月5日前,全額還款1000元,則在5月10日的對賬單中循環利息= 0元
(2) 若張先生于5月5日前,只償還最低還款額100元,該100元是在5月1日償還的,則5月10日的對賬單的循環利息=20.50元
具體計算如下:
1000元 X 0.05% X 32 天 (3月30日--4月30日)
+ (1000元-100元) X 0.05% X 10 天 (5月1日--5月10日)
= 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