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生滯納金:通常為逾期金額的5%。
所謂信用卡滯納金,是指當持卡人未在到期還款日(含)前還款或還款金額不足最低還款額時,按規定應向發卡光大銀行支付的費用。
2、產生逾期利息:按照日息萬分之五來收取。
用戶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最長為50天左右的免息還款期,如果持卡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清所有的透支費用,那么該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費用都不再享受光大銀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環日息高達萬分之五,即年利率達到18%。
3、可能帶來訴訟費用
如果用戶在透支2個月后不還款,光大銀行就會打電話提醒用戶還款。如果還不還款,光大銀行就會請律師向用戶發出律師函。惡意透支信用卡,經光大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4、帶來不良信用記錄
光大銀行信用卡逾期還款將被記入央行的征信系統,目前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經實現全國聯網,只要居民個人在光大銀行辦理過借貸業務、申領過信用卡,或為別人提供過擔保等行為,那么就能在國內任何一家商業光大銀行查到信用報告。不良記錄暫時來看,只能影響個人的貸款,但隨著征信系統的完善,還可能影響持卡人的擇業和生活方方面面。一般而言,不良記錄的有效范圍是5年,不過,這個時間是以持卡人還清欠款之日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