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法規,如果信用卡持卡人連續三個月都無法償還最低還款額,那么信用卡發卡銀行有權利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在現實中,因為走訴訟流程都是需要成本的,銀行一般會先聯系持卡人,看是否能夠將信用卡還上。如果持卡人是惡意要拖欠,或是更換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而所欠信用卡額度又比較大的情況下,發卡銀行通常會對信用卡逾期進行起訴。起訴后拒不還款且欠款金額超過1萬的,法院會依據刑法第196條信用卡詐騙罪來量刑!
刑法第19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是信用卡業務中的主要風險形式,屬于信用卡詐騙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您的逾期未還款次數,以及您的欠款數額,這兩樣東西決定了銀行是否將要對您采取起訴至法院的這種法律措施。而小編不禁要提醒您,現如今隨著央行征信系統的逐步完善和擴大,信用對企業和個人來說都顯得越來越重要。只要曾經在央行征信系統中留下“污點”,就可能導致在銀行業務辦理中寸步難行。個人信用記錄是一個連續的,不可修改、刪除的檔案,是會跟隨您一生的。所以小編還是要請您一定記住還款日期,并在最后期限前還清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