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介紹《房子已抵押法院如何處理》房子私人抵押有法律效力嗎的相關問題,小編就來給你解答一下,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來看看吧
請問抵押了的房產,法院可以對其查封嗎??
已經抵押的房產仍然可以查封,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行使權利。人民法院也只承認該房產在被采取查封、扣押之前已經設定的抵押權的效力。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執行人設定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受抵押擔保的債權數額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時起不再增加。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雖然沒有通知抵押權人,但有證據證明抵押權人知道查封、扣押事實的,受抵押擔保的債權數額從其知道該事實時起不再增加。
房子抵押需要的手續:
1、申請銀行房子抵押貸款需要備齊資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發票個人賬戶最近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
2、銀行房子抵押貸款時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并進行公證。
3、貸款合同簽訂并經公證后,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備齊資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發票、個人賬戶最近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后,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抵押權人如何處理抵押的房產
一、抵押權人如何處理抵押的房產
1、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前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二、抵押后的房產過戶流程是什么
抵押后的房產過戶流程如下:
1、抵押房產過戶一般是抵押人和業主協商到銀行,出具雙方關于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
2、待銀行同意變更,則將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并由銀行出具證明,注明變更事項、變更理由以及同意辦理變更登記,同時向銀行借出房產證。買賣雙方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3、若銀行不同意變更,則雙方只能就達成的產權變更協議到公證處公證,待付清銀行貸款后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同時憑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或者找擔保公司擔保把余款付清,取出房產證。
房屋抵押法院怎么被執行
您的瀏覽器不支持HTML5視頻【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后,其余額部分用于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流程如下:(1)審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后,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是否齊備,內容是否明確,被執行人是否有執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3)準備強制執行。填寫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的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的,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的單位和個人。(4)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后,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后,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房子已抵押法院如何處理》房子私人抵押有法律效力嗎]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