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裝修需要哪些條件
1、公積金裝修貸款的貸款人須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公積金裝修貸款的申請人要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單位出具月收入證明)。
4、自申請之日向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夫妻都繳存公積金的只允許一人貸款)。
5、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籌資金。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于總房價的20%;購買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于總房價的30%。
6、同意用所購住房或具有完全產權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銀行定期存單進行質押,或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法人、組織或第三人提供保證。
公積金貸款裝修流程
1、提交申請: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在售房單位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按表填寫并準備相關材料,確定貸款金額。
2、銀行或金融機構進行審核:售房單位或擔保公司將借款人資料連同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等材料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3、簽訂裝修貸款合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保險等相關手續。
4、找擔保:購買與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的開發商所建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辦理抵押手續前由開發商為借款人承擔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購買有產權證、無土地證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擔保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5、審核通過后,銀行放款: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續辦理完畢后,由中心向委托銀行發出《準予放款決定書》,通知銀行放款,并及時進行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