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停了幾個月還能貸款嗎?
按照現行的公積金貸款政策,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并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并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由于您欠繳4個月,不滿足連續逐月繳存滿1年的條件,所以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
1.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
2.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
3.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4.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6.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
7.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