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貸款具體的貸款額度金額要同時考慮單筆貸款最高額度、最高可貸款額度、最低首付款和抵押物評估價值,且借款申請人每月償還貸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費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費標準。且借款人的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人70周歲,同時不得超過30年。
根據市管公積金中心發布的《貸款額度及年限確定原則》,北京公積金具體貸款額度的確定方法是:
1.計算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月收入:月收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計算最高可貸款額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1204元的生活費后所剩余額,再除以申請貸款年限的每萬元貸款月均還款額的所得即為最高可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