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條件
深圳戶籍職工在異地就業且繳存公積金,在本市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業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包括繳存明細),按照深圳市公積金貸款政策要求,向深圳市住建局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符合上述條件的繳存職工,從8月1日起,無論是深戶或非深戶,仍需要滿足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及以上,才可在深圳按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異地買房怎樣才能用公積金貸款
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2、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于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
4、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并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