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2016年7月起,東莞市公積金繳存上限降至5519元。這是從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的《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繳存基數上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獲悉的。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范圍為5%-12%
根據我省各部門《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和《東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方案(2016-2018年)》精神,2016年7月1日起,我市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22995元,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單位)上限由7934元調整為5519元,各繳存單位按以下方式辦理,若未能按時辦理,中心將從8月份開始強制執行。
7月起,我市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到12%。《通知》指出,2016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范圍為5%-12%。新開戶單位應在5%-12%的范圍內確定繳存比例。存量繳存單位繳存比例超過12%的,統一調整為12%。單位經辦人攜帶以下資料到中心各辦事處辦理:《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申請表》;《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電子清冊》(5人以上需提供Excel格式原件,無需加密);單位經辦人身份證件。
職工當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2995元
2016年7月1日起,職工當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22995元,當月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單位)上限調整為5519元。此次基數調整占用當年單位調整基數次數,但單位在2016年7月1日前已作調整需再次調整基數的,可直接到歸集銀行網點再次辦理。單位攜帶以下資料到歸集銀行網點進行辦理:《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申請表》;《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電子清冊》(5人以上需提供);單位經辦人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