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個人信用貸款條件:
1.年滿20-5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當地常住戶口或長期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
2.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家庭年收入為2萬元以上;具備建設銀行評定或認可的BBB級(含)以上信用等級。
3.信譽良好,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無不良信用記錄。
4.存量優質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客戶,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已正常還款二年以上,且在我行從未出現個人貸款拖欠記錄和其他違約情形。
(2)當前貸款余額小于貸款所購住房合同金額的50%;貸款所抵押住房已落實抵押登記并取得他項權利證明。
(3)借款人當前住房貸款月支出與月收入比不高于50%。
5.存量優質公積金繳存客戶,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所在單位公積金歸集在我行,且該單位已經建行準入。
(2)在建行正常足額繳存公積金期限二年(含)以上。
6.在建行從未出現個人貸款拖欠記錄和其他違約情形。
7.存量優質代發工資單位員工,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代發工資單位已與建行簽訂《委托代發工資協議》,且已經建行準入。
(2)在該單位工作年限滿二年的正式員工。“正式員工”的界定,以與單位簽訂中長期勞動合同、由所在單位按期發放工資且為在崗員工為基本原則。
(3)工資賬戶有充足、穩定的還款資金。工資賬戶的月均薪金收入,含個人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等,根據不同單位員工薪酬支付政策具體界定。
8.建設銀行要求的其他貸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