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個別業務需求不少人需要辦理銀行承兌匯票,那么就有人問了如何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呢?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流程都有哪些呢?
銀行承競匯票由收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后,承兌申請人向開戶銀行申請承兌,銀行按規定審查,符合條件的,即與承兌申請人簽訂承兌契約,并在匯票上簽章,且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一、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登記注冊并有效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并依法從事經營活動;持有該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2、與出票人或前手之間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
4、非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
5、滿足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人需要提供的資料
1、通過年審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企業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本人身份證、護照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章程、驗資報告、稅務登記證;
2、經中國人民銀行年審合格的貸款卡原件;
3、申請人與其前手之間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銀行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
銀行承兌匯票的使用過程:
(1)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應類似于有價證券妥善保管,待到期時填制進賬單委托銀行向承兌人收款。
(2)銀行承兌匯票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卡片,由承兌銀行支付票款時作付出傳票;第二聯由收款人開戶行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時作聯行往來賬付出傳票;第三聯為解訖通知聯,由收款人開戶銀行收取票款時隨報單寄給承兌行,承兌行作付出傳票附件;第四聯為存根聯,由簽發單位編制有關憑證。
(3)收款單位財務部門應當經常檢查專類保管的銀行承兌匯票或應收票據備查簿,看匯票是否到期。
待匯票到期日,收款單位應填制一式三聯的進賬單,并在銀行承兌匯票第二聯、第三聯背面加蓋預留銀行的印鑒,將匯票和進賬單一并送交其開戶銀行,委托開戶銀行收款。開戶銀行按照規定對銀行承兌匯票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后將第一聯進賬單加蓋“受理”章交企業保存。待款項劃入賬戶,銀行在第三聯進賬單上加蓋“辦訖”章作為收款通知退給企業。收款單位根據銀行退回的第三聯進賬單編制通用記賬憑證(或銀行存款收款憑證)。
收到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支出:
借:應付票據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承兌匯票
你單位的保證金是以定期存單的形式質押開票的話就是按定期利率來算利息。如果是直接進保證金賬戶的話就是以活期利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