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存款介紹如下:
一、活期存款定義
是指個人將屬于其所有的人民幣資金存入銀行儲蓄機構,不規定存期,儲蓄機構開具存折作為憑證, 個人可隨時憑存折或取款、存取金額不限的儲蓄存款。一元起存,多存不限。
二、活期存款產品功能
辦理存取款、查詢及口頭掛失等業務;還具有代收代付、代發工資等功能。這種儲蓄適合個人生活待用款和暫時不用款的存儲。
三、活期存款辦理流程
1、儲戶憑有效身份證件辦理開戶。
2、營業柜員認真審查存款憑條各要素,核實儲戶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收妥資金后,由我行發給存折。若儲戶要求辦理通存通兌業務的,應提示儲戶輸入密碼。
3、儲戶憑存折辦理續存或支取手續,每筆存、取款業務均打印或登記在存折上。無折續存的,儲戶可以要求我行予以補登折。儲戶辦理續存、取款等業務可以不用填寫存款憑條,口述存取款金額,但必須核對我行打印的相關憑證,簽字確認。
4、在辦理通存通兌業務時,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通存通兌,需提請儲戶回原開戶網點辦理業務:
(1)儲戶要求憑印鑒支取的賬戶;
(2)各種原因止付的存款的銷戶;
(3)正式掛失及解除掛失,凍結賬戶及解除凍結;
(4)賬號、儲蓄業務章、經辦員名章及字跡辨認不清的存單。
5、活期儲蓄按季結息,采用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結息后,儲戶持存折前來辦理第一次存取款業務時,我行將自動予以補登折。儲戶辦理銷戶時,利隨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