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回購就是央行收回人民幣的過程,結果是減少流動性,通過賣出有價證券(主要是債券)來實現。央行回購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正回購與逆回購都是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是一種調整貨幣政策的方式。簡單的理解下,央行(也即中國人民銀行)正常業務之一就是為適應通脹的市場,而投放人民幣。
中國人民銀行從1998年開始建立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選擇了一批能夠承擔大額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交易對象。近年來,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不斷完善,先后建立了一級交易商考評調整機制、信息報告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一級交易商的機構類別也從商業銀行擴展至證券公司等其它金融機構。
從交易品種看,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債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券交易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其中回購交易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正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賣出有價證券,并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買回有價證券的交易行為,正回購為央行從市場收回流動性的操作,正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向市場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并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回流動性的操作。現券交易分為現券買斷和現券賣斷兩種,前者為央行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債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礎貨幣;后者為央行直接賣出持有債券,一次性地回籠基礎貨幣。中央銀行票據即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券,央行通過發行央行票據可以回籠基礎貨幣,央行票據到期則體現為投放基礎貨幣。
根據貨幣調控需要,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不斷開展公開市場業務工具創新。2013年1月,立足現有貨幣政策操作框架并借鑒國際經驗,中國人民銀行創設了“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hort-term Liquidity Operations, SLO)”,作為公開市場常規操作的必要補充,在銀行體系流動性出現臨時性波動時相機使用。這一工具的及時創設,既有利于央行有效調節市場短期資金供給,熨平突發性、臨時性因素導致的市場資金供求大幅波動,促進金融市場平穩運行,也有助于穩定市場預期和有效防范金融風險。
央行正回購介紹
央行正回購就是央行與某機構簽訂協議,將自己所持有的國債按照面值的一定比例賣出,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后,再將這部分國債買回。買賣之間的差價,就是這段時間內資金的使用成本。與發行央行票據一樣,正回購也是回籠貨幣的一種手段。正回購是央行以手中所持有的債券做抵押向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并承諾到期再買回債券并付出一定利息。我國央行的正回購操作以7天居多,每周到期再滾動操作。
央行逆回購介紹
央行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并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還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就是獲得質押的債券,把錢借給商業銀行。目的主要是向市場釋放流動性,當然,同時可以獲得回購的利息收入。操作就是央行把錢借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把債券質押給央行,到期的時候,商業銀行還錢,債券回到商業銀行賬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