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過期證明怎么寫? 銀行承兌匯票過期了,自己單位出一份逾期說明,上面寫明票面的詳細信息,包括出票日期、到期日、金額、出票人、出票人賬號及開戶銀行、收款人、收款人賬號及開戶銀行等,然后寫明過期原因:由于我單位工作人員疏忽未及時辦理托收手續,現已超出匯票到期日,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糾紛,由我司承擔!最后蓋上你們單位的銀行預留印鑒及公章就可以了,拿著這張說明及承兌匯票到銀行一起去托收。以下是承兌匯票過期開給付款行的一個證明或情況說明。下面是一個樣本,供參考:
XX支行:
茲有貴行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壹張,票面要素如下:
銀行承兌匯票號碼:XXXXXXXX-XXXXXXXX
出票日期:貳零XX年XX月XX日
出票金額:XX元整
出票人全稱: XX
出票人賬號: XX
付款行全稱: XX
收款人全稱: XX
收款人賬號: XX
收款人開戶銀行: XX
匯票到期日期: 貳零XX年XX月XX日
由于我公司財務人員失誤,導致上述票據未能在到期日前及時托收,由此引起的任何經濟糾紛,由我公司負全部責任。請貴行予以解付為盼!
特此證明!
XX有限公司
(公章)
2012年XX月XX日
財務專用章: 法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