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背書是什么意思
背書是受款人在票據的背面簽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對票據作出轉讓的行為。轉讓人稱為背書人,被轉讓人稱為被背書人。被轉讓人可以再加背書,再轉讓出去,如此,一張票據可以多次轉讓。比如:你單位收到A公司的轉帳支票一張,收到支票后,不能直接進你單位的帳戶,可以用這張支票的背面的“被背書人”欄里蓋上你單位的財務章和手章,直接轉給B公司,然后拿這張支票就可以從B公司取款了。
背書的種類
1.空白背書:背書人只簽名,不加注。
2.記名背書:背書人簽名后并加注該票轉讓給指定的人。
3.限制背書:背書人簽名后并加注該票的限制性條件。
背書注意事項
票據出票人在票據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不得轉讓;其直接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出票人對其直接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被背書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據,銀行不予受理。票據背書人在票據背面背書人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背書人對其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
依法背書轉讓的票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凍結票據款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票據無效;承兌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