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有效期怎么算
支票的有效期是10天,從簽發日算起,日期首尾算一天,節假日順延 ,如果最后一天是假日就順延到最近的一個工作日如最后一天是周日就順延到周一。遇到法定假日,休息幾天順延幾天。
我國《票據法》規定: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開支票注意事項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跡,否則本支票作廢。
(2)受票人如果發現支票填寫不全,可以補記,但不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節假日順延。
(4)支票見票即付,不記名。(丟了支票尤其是現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額數目的錢丟了,銀行不承擔責任。現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寫齊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領,在開戶銀行掛失;轉帳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寫齊全,在開戶銀行掛失,假如要素填寫不齊,到票據交換中心掛失。)
(5)出票單位現金支票背面有印章蓋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蓋一次。
(6)收款單位轉帳支票背面印章蓋模糊了(此時票據法規定是不能以重新蓋章方法來補救的),收款單位可帶轉帳支票及銀行進帳單到出票單位的開戶銀行去收款手續(不用付手續費),俗稱“倒打”,這樣就用不著到出票單位重新開支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