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銀行會審查哪些事項
現金支票作為支票的一種,在憑借現金支票提取現金的時候,開戶行會對相關事項進行審查,例如:支票是否是統一規定印制的憑證,支票是否真實,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過等等,下面是開戶行審查現金支票的詳細規定。
出票人開戶行接到收款人持現金支票(附式十五)支取現金時,應認真審查:
(1)支票是否是統一規定印制的憑證,支票是否真實,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過;
(2)支票填明的收款人名稱是否為該收款人,收款人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簽章”處簽章,其簽章是否與收款人名稱一致;
(3)出票人的簽章是否符合規定,并折角核對其簽章與預留銀行簽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密碼的,其密碼是否正確;
(4)支票的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
(5)支票必須記載的事項是否齊全,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是否更改,其他記載事項的更改是否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
(6)出票人帳戶是否有足夠支付的款項;
(7)支取的現金是否符合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
收款人為個人的,還應審查其身份證件,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簽章”處注明身份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審查無誤后,發給銅牌或對號單,交收款人憑以向出納取款。同時從出票人帳戶付出,將支票送出納憑以付款后作借方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