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貸款政策:
1.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
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北京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北京市銀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聯合發布通知:居民家庭名下在京已擁有1套住房及在京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2.16家銀行降低首套房貸款利率
3月21日,16家銀行的北京分行一致決定降低首套房貸款利率優惠幅度,由不低于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調整為不低于貸款基準利率的0.95倍。
16家銀行包括: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郵儲銀行、渤海銀行(全國性銀行)北京分行及北京銀行、北京農商行。
3.平房“通道”記入不動產權證
3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發布《關于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測繪、交易及不動產登記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控住宅平房一間擅自分割為多間的行為,將具有院落居民通行、應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驗信息表》中標注為“通道”。
4.非京籍購房連續繳個稅60個月
3月22日,北京市地稅局、北京市住建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嚴格購房資格審核中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標準的公告》,對“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加以明確,非京籍居民家庭在北京購房,需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北京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
5.開發商必須按報價明碼銷售
3月22日 ,北京市發改委發布通知,要求開發商、中介應醒目公示價格,明確標示開發商名稱、樓盤名稱、坐落位置、車位配比率,以及每套在售商品房銷售情況和銷售狀態、樓號、樓層、房號、每套銷售總價等內容。
6.異形房一律不能登記、落戶、入學
3月23日晚,北京市規土委、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公安局聯合對外發布,不具備居住條件的過道、車庫、廊道等異形房,將執行“三不政策”:在不動產登記中一律不能單獨辦理過戶等轉移登記;在公安機關戶口登記環節一律不能辦理落戶;在子女就學環節一律不能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7.離婚一年內買房按二套算
3月24日,央行營管部發布《關于加強北京地區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要求針對離婚一年內的房貸申請人,商業銀行應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8.商辦類住宅不得擅自改為居住用途
3月26日,北京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明確商業、辦公類項目應當嚴格按規劃用途開發、建設、銷售、使用,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為居住等用途。購買商辦類項目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不得將房屋作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時,應當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商業銀行暫停對個人購買商辦類項目的個人購房貸款。
9.禁止中小學與房地產商合作辦學
3月25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布消息,2017年起,除京津冀協同發展項目外,北京市所有中小學校未經市教委同意不得到外地辦學,各中小學不得與房地產商合作辦學。
10.住宅平房納入限購范圍
4月3日,北京市住建設委出臺《關于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銷售管理的通知》,將住宅平房納入北京市限購范圍。住宅平房出售對象為居民家庭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沒擁有住房的京籍居民家庭或單身人士;已擁有1套住房的京籍居民家庭;在京沒擁有住房且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5年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