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提問:買了一套房,共貸款50萬元,20年還款時間,現在已經還了3年共10萬元,那么,房屋貸款期間能賣多少錢?
房屋貸款期間能賣多少錢如下:
這10萬塊錢應該既有本金也有利息。反正,不管是欠銀行的本金,還是支付給銀行的利息,都是本就欠銀行的,是不能從銀行拿回來的。因為這時候還沒有還完全部貸款,房產證還押在銀行。
所以想賣房,只有兩個辦法:
1、向銀行申請辦理提前還款服務,把剩余40萬貸款還上。這有可能需要交給一些銀行違約金,放心,金額不會很多。取得房產證,然后就可以正常賣房了,跟銀行沒關系了。還有第二個辦法。
2、如果買房的人愿意貸款,們可以辦理同行轉按揭。意思是說,比如在工商銀行買入貸款,和買家跟銀行辦理一個手續,就可以在工商銀行把貸款人從轉換成他。剩余40萬的貸款誰來還呢?是買家還,不必擔心了。
關鍵的問題是,和銀行之間的錢怎么算呢?銀行要扣除尚未償還的本金。假設買房時候房子價值100萬,首付50萬,貸款50萬。已經還的10萬元里,假設有4萬元本金,6萬元利息。那現在欠銀行的本金就=50-4=46萬元。
假設現在房價110萬,賣給買家,應收到的錢=110-46=64萬元。這64萬元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是買家打給的首付,另一部分剩余的錢銀行會打給。
總之,不管買家跟銀行是怎么簽貸款協議的,不管買家首付多少、貸款多少,能拿到的錢就少現在的賣出價減去現在欠銀行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