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房屋貸款政策
一、上海買房限購政策
1. 提高非上海市家庭購房的個人所得稅和社保年限:社保及個稅需連續繳納滿5年才在上海購房。
2. 企業購買的商品房再交易:需滿3年,若交易對象是個人,要按照限購政策執行。
二、上海買房信貸政策
1. 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擁有1套房的居民家庭,若為了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 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諾首付款為自有資金,違反承諾則作為失信行為信息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三、上海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供應管理,籌措人才公寓住房,開展新一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受理。
四、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督
1. 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防止捂盤惜售
2. 建立二手房交易資金第三方監管制度
3. 加大執法力度,查處虛假廣告、炒作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并將相關信息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4. 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中介機構從事首付貸、過橋貸及自我融資、自我擔保、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