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不能辦理房子抵押貸款的十大類房子
1.公益用途房屋
據有關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公益設施,不論其屬于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還是個人,都不得抵押。
2.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房產證所賦予的所有權。銀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貸款。
3.未結清貸款的房子
已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的房屋還能再次抵押嗎?在第一次抵押貸款時,銀行已經擁有了這所房產的他項權利。而法律不允許兩家銀行獲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項權。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4.房齡太久、面積過小的二手房
銀行對于二手房抵押貸款的條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齡和面積上。一般房齡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許多銀行是不予放貸的。
5.權屬有爭議的房子
權屬有爭議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6.拆遷范圍內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7.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未滿5年的話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銀行同樣無法取得他項權利證,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8.部分公房
若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或者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也無法進行抵押貸款。
9.文物保護建筑
被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10.違章建筑
違章建筑物或臨時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