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郵儲銀行信用卡積分累計規則
1、凡持卡人持有效的郵儲銀行信用卡進行刷卡消費及分期付款,單筆滿人民幣1元可獲得1積分,不足1元部分四舍五入。累積的積分可用于兌換積分禮品、禮券或相關增值服務。
2、使用郵儲銀行信用卡單筆消費,交易金額所產生的積分在交易入賬日的次日生效。金卡主卡持卡人生日當天,主卡及附屬卡消費雙倍積分。
3、主卡及附屬卡的消費均累計積分,附屬卡積分歸并到主卡名下。
4、第5點因消費退貨或爭議等原因而造成原交易金額減少的,儲蓄銀行相應調減對應積分。
5、持下列交易不累計積分:房地產類、汽車銷售類、批發類、學校類、代扣代繳類、煙草結算款、預借現金、溢繳款領回、轉賬、預授權、手工調賬、退貨、有爭議交易、網上支付、信用卡年費、循環信用利息、預借現金的手續費及利息、逾期繳款所衍生的費用(如違約金、利息)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信用卡(個人卡)金卡及普卡領用合約》約定的其它各項手續費。具體的不計積分商戶類別詳見附件。
6、郵儲銀行有權對認定的套現、偽造非真實交易賺取的積分進行扣減。
7、持卡人消費交易時已經累計積分,申請“筆筆分”單筆免息分期付款或“任意分”賬單免息分期付款時,不扣減積分,也不獲得積分,每期分攤應還款金額時不再累計積分。
8、持卡人因參加郵儲銀行信用卡營銷活動獲得的積分,其積分規則、有效期、使用范圍等以營銷活動規定為準。
9、持卡人可通過郵儲銀行對主卡持卡人每月寄送的信用卡賬單、信用卡客服以及郵儲網站查詢積分情況。
二、郵政儲蓄銀行信用卡積分計劃使用范圍
1、本積分計劃適用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人民幣信用卡個人卡金卡及普卡(含主卡及附屬卡,簡稱“信用卡”)。
2、凡持有有效郵儲銀行信用卡的持卡人可參加禮品兌換。
3、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該持卡人喪失兌換積分的資格:
(1) 持卡人信用卡被止付、停用、賬戶凍結、自行注銷。
(2) 賬戶逾期。
(3) 到期不續卡。
(4) 違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人民幣信用卡(個人卡)領用合約》(以下簡稱“《領用合約》”)及其它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