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怎么辦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辦理條件?
一、辦理流程
東莞商轉公流程根據不同的辦理方式而有所差異,具體分為“先還后貸”方式辦理流程和“以貸沖貸”方式辦理流程。
1.商轉公“先還后貸”方式辦理流程
2.商轉公“以貸沖貸”方式辦理流程
二、辦理條件
1、符合住房公積金繳存狀況、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必要條件:
商轉公貸款特別要求:
(1)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2)符合商貸提前還款要求;
(3)房屋須已辦出《房地產權證》;
(4)組合貸款商貸部分不能申請商轉公,商轉公也不能形成組合貸款;
(5)商轉公貸款款項必須劃入申請人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賬戶,選擇以貸沖貸方式的,須劃入商貸的(借款人)還款賬戶;
(6)《東莞市商轉公貸款確認書》自簽發之日起60日內有效,借款人須于期限內辦理還清商貸或還清商貸本息余額大于商轉公貸款的差額部分手續,并注銷原抵押登記,逾期未辦理的,公積金中心可撤銷對借款人的商轉公貸款申請。
三、所需資料:
1.商轉公“先還后貸”方式所需資料
第一步,先申請商轉公貸款確認,提供如下資料:
(1)申請人填寫《出具東莞市商轉公貸款確認書申請表》原件;
(2)申請人及其配偶分別填寫《授權書》原件;
(3)申請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件、婚姻證明材料、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
(4)抵押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商貸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商貸本金余額的證明文書原件(原商貸銀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貸款對賬單);
(7)用于償還原商貸的銀行卡的最近一年的還款流水記錄(須加蓋業務章)原件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第二步,還清商貸后,提供如下資料:
(1)申請人、抵押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填寫《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申請人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談話筆錄》原件;
(3)申請人及抵押房屋的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婚姻證明材料、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
(4)抵押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已注銷原抵押登記)原件及復印件、《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原件;
(5)公積金中心出具的《東莞市商轉公貸款確認書》原件;
(6)結清證明(原商貸銀行提供)原件;
(7)申請人活期收款賬戶原件及復印件。
2.商轉公“以貸沖貸”方式所需資料
(1)申請人、抵押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分別填寫《東莞市商轉公貸款申請表》原件;
(2)申請人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談話筆錄》原件;
(3)申請人及其配偶分別填寫《授權書》原件;
(4)申請人及抵押房屋的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婚姻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房地產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原件與復印件;
(6)商貸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7)商貸本金余額的證明文書原件(原商貸銀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貸款對賬單);
(8)用于償還原商貸的銀行卡的最近一年的還款流水記錄(須加蓋業務章)原件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9)個人活期收款賬戶(原商貸還款賬戶);
(10)《擔保函》原件。
注:互貸城市職工除須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同意暫停提取住房公積金承諾書》及近一年內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外,還須提供以下任一證明:
(1)戶籍在東莞的證明;
(2)單身職工提供在東莞近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且社保繳納單位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為同一法人單位;
(3)已婚職工提供配偶在東莞近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